内蒙古大学(2013)
生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生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程设计、研究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生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10 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9 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 6月 25 日至 7 月 10 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考生在 7月 12 日至 15 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 2013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入学考试
1.准考证下载
10 月 17 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 入学资格考试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 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自行确定GCT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10月27日上午8:30~11:30。
GCT-ME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分别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
3. 专业综合测试
考生达到所报考相应工程领域的我校的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1)专业基础:我校自行命题,笔试。
2)专业综合: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
四、资格审查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须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通过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六、培养方式
按照内蒙古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以 “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授课方式以休息日或假期日期间集中授课为主。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内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
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完成后,可申请由内蒙古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内蒙古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完成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研究生论文时间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
七、培养费用
录取为工程硕士的考生,入学前必须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与内蒙古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学费为27000元。 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负担,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主要研究方向
生物工程: (1)微生物发酵工程 (2)医药生物工程
(3)食品安全与工程 (4)农牧业生物工程
(5)城市生态学 (6)景观生态学
(7)生物多样性保护 (8)生态监测
(9)生态系统管理 (10)草地与植被生态学
(11)污染控制工程 (12)环境生物技术与工程
(13)生态规划与环境评价 (14)环境管理与清洁生产
九、学位授予
总学分要求 ≥32 学分,必修课修满 20 学分,选修课修满 12 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机构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其他执行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 235 号 内蒙古大学
邮 编:010021
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0471-4995020,8934296